粤安监函〔2009〕291号
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高炉煤气
综合利用3#、4#机组技术改造工程
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的函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高炉煤气综合利用3#、4#机组技术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备案。
特此函告。
二OO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