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09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2009年是我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是全国“安全生产年”,也是我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的关键一年。
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实际,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主线,继续突出“两个提高”(提高执法监察队伍素质,提高执法监察工作水平)的工作思路,积极发挥执法监察的“拳头”、“尖刀”作用,树立执法监察的权威和影响力,为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为构建和谐广东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具体目标是:力争达到“四个100%”:重点领域监督监察覆盖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举报投诉案件查办率达到100%、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九大项工作:
1. 突出执法行动,加大打击力度。按照国家总局“安全生产年”有关执法行动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专项行动,树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权威,促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政府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击重点包括以下六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死灰复燃的;存在超层越界、尾矿库违规排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瞒报事故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非法违法建设的。
2. 推动委托执法,强化执法手段。与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共同起草《广东省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并提请省政府批复予以颁发;在全省范围内推动委托乡镇(街道)执法试点工作,至今年年底,全省50%以上县(市、区)开展此项工作试点,重点抓好广州市萝岗区的试点工作。
3. 转变执法观念,服务“第一要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为前提,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依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同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把握政策和法律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执法中,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对企业能够积极配合,并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可依法给予从轻处理。
4. 规范执法工作,确保办案质量。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机制;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决杜绝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决杜绝畸轻畸重、办人情案和金钱案的现象。
5. 加强指导协调,提升整体工作。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开展省、市、县三级执法监察机构联合执法行动,开创指导协调与锻炼队伍“双赢”的良好局面;编印《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实务》一书,继续收集和编辑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典型案例,强化对全省执法监察工作的理论总结与指导。
6. 创新学习方式,注重学习实效。举办一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竞赛;举办三期全省执法监察机构负责人提高班,重点讲解《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实务》,评析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典型案例;不定期举办执法监察工作研讨班、座谈会,共同研究探讨执法监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加强学习交流,包括组织执法监察人员到国外学习交流先进的安全生产执法理念和经验、与兄弟省(市、区)执法监察队伍的交流以及省内执法监察机构之间的交流等。
7. 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好作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严要求,严管理,严监督,确保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8. 加强新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执法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关注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监察氛围;提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率,达到“查处一家违法企业,教育一批企业,服务一片区域”的良好效果;善于挖掘和宣传执法监察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9. 加大保障力度,夯实执法基础。建立健全执法监察专家库,构筑省、市、县三级执法监察技术支撑网络;从政策的层面为基层执法监察机构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倾斜,督促各地政府将执法监察专项经费纳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范畴;加强装备建设,力争解决欠发达地区执法监察必需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装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