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救办2009年工作意见
2009年,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紧跟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同作战,以开拓、进取和安全发展的思路,进一步做好海上“两防一救”指挥协调工作。
(一)要进一步健全海上搜救组织机构,努力形成我省海上搜救应急新体系。
1、加强与沿海各搜救分中心的联系,指导和督促他们开展好各地区的海上“两防一救”工作。
2、督促、协调有条件成立海上搜救协调机构的地级市尽快成立海上搜救协调机构。
(二)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1、根据《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实际,完成《广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的修订工作。
2、根据值班工作需要,完成对《广东省海上搜救综合计划实施方案》的修改工作。
3、修改完善海上搜救值班制度。
4、做好搜救后评估工作,完善后评估工作制度。
(三)加强协调,提高海上险情应急能力。
1、召开全省海港、船舶防热带气旋工作会议。
2、召开省海上搜救中心领导成员会议。
3、与海军南海舰队联合举行一次海上搜救演习。
4、对全省的海上搜救力量、防污、清污设备进行全面的普查并登记存档。
(四)加强粤、港、澳和区域间的搜救合作,提高人命救助的成效。加强粤港澳和相邻省(区)之间海上搜救交流与合作,是做好海上“两防一救”工作和提高人命救助成效的重要举措。
1、与香港、澳门救援部门签订相关的海上搜救协议或备忘录,强化双方的海上搜救合作关系。
2、组团观摩香港搜救部门举行的搜救演习,探讨、解决在海上搜救合作实际工作存在的问题。
3、参加福建、广东、海南、广西华南四省(区)海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加强相邻省(区)间的搜救合作。
4、组织人员到沿海省市的搜救部门进行工作调研,解放思想,开拓思路,进一步做好我省的海上搜救工作。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要坚持把提高全省搜救协调人员的业务素质作为提高海上“两防一救”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举办一期全省海上搜救协调员业务知识培训。
2、召开一次全省海上搜救协调员经验交流会。
3、建立完善的搜救协调员培训记录登记制度。
(六)办公室的其它工作
1、加紧做好搜救办新进人员的招录工作,进一步补充搜救办人员。
2、做好对在全省海上搜救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船舶和个人的表彰慰问工作。
3、做好搜救简报的编发工作,提高简报的质量。
4、加强通讯指挥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5、加强值班室图书资料的管理并及时按规定更新。
